湖北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湖北省高速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建设<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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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北省高速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EZC-****-Z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年*月*日我中心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现应采购人来函要求,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说明如下: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文件初审”及部分评分条款调整如下:所在位置对应条款原招标文件要求现更改为第*页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删除此要求)第**页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删除此条款)第**页*.资格性检查*)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删除此条款)第**页评标标准第*条投标人具有软件产品类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计量认可证书” ,得*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软件产品类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计量认可证书”或“IT运维服务管理类认证书”,得*分,否则不得分。二、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三、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四、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人联系人:孙永年电话:(***)******** 传真:(***)********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晏明辉、林 参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号(洪山家乐福正背后)电话:(***)******** 传真:(***)********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修改通知和澄清通知回函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贵中心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于****年*月**日发布的《湖北省高速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EZC-****-ZX***)更正公告》,我公司已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说明: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此回函书面递交或传真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晏明辉、林参;传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