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日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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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XAH-LY****FC/**** 二、项目名称: 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日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龙西街*号政盈商务大厦**层D-*单元中标(成交)费率:百分之玖拾(**.**%)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日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鹤琴分园进行日常零星维修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千、王小虎、刘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分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财富广场A幢****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分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财富广场A幢****室联系方法:****-*********.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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