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动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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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强化政策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伊春市村(社区)干部缴存公积金管理办法》,将村(社区)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村(社区)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干部群众的“知心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是党在农村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将村(社区)两委干部覆盖到公积金政策红利下,对保障更多群体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基层队伍、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乌翠区*个村的**名村干部已完成开户建缴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试点缴存,这也标志着我省村(社区)干部建缴公积金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村(社区)干部建缴公积金工作落地落实,提振了村(社区)干部内生动力,让乡村振兴更有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政策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以点带面推广村(社区)干部缴存政策。同时,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为缴存人提供更加惠民、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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