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0以下工程-结果更正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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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以下工程-结果更正成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孟津竞磋-****-***、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以下工程项目*、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孟津政采磋商新(****)****号-* 本工程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以下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工程内容如下:豫飞板厂和万利板厂基础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工程及室外道路。******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楼东区*-****(集群注册)*,***,***.**元 因成交供应商河南******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顺延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联 系 人:冯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号楼**层****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