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党校等九单位2012年度冬季取暖用煤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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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NXZC****—T***—A****二、采购人:兴安盟党校等九单位三、采购项目内容:冬季取暖用煤:黑宝山原煤****吨,双鸭山原煤****吨,七台河原煤****吨,大同块煤**吨(详细指标要求详见标书)。四、招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具有开采或经销煤炭的资格和能力;*、资格预审时须提交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我中心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贵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六、发放谈判文件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 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人同意,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中心与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售采购文件,准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号财税大楼***室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和平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