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采公(2012)545号东莞市交通设施养护项目澄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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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东莞市交通设施养护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作如下修正、澄清和说明: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如下:*、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具有公路路面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二、 “投标邀请函”中“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 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有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及社保记录的复印件盖公章,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现修改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提供近半年或以上的社保记录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盖公章)。三、第四部分“评标方法”中“商务评审表( 包)”第四点“业绩”及第五点“从事年限”现修改如下:商务评审表( 包)序号评审项目分配分数评议内容优良中差*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为***万(含)-***万(不含)的,每个得*分;***万(含)-****万(不含)的,每个得*分;****万(含)元以上的,每个得*分;总分为**分。其余不得分。(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验收证书、业主证明的相关资料,并加盖法人公章)*从事年限*从事类似项目年限从事类似项目年限为*年得*分,*年得*分,超过*年得*分,总分*分。(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验收证书、业主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加盖法人公章)合计**得分总计:四、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邀请函”删除“*.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报价表)”。五、原招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年*月 ** 日起至****年 * 月 **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现修改如下: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年*月 ** 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修改如下:*、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本澄清通知共*页,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传真:****-******** 电话:****-******** 联系人:林瑞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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