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犹县城市管理局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填埋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2-SY-G010)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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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犹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赣******受上犹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填埋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开标现场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均放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变更为:(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开标现场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且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均放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事项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交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现变更为:(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以前,从公司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陆仟圆整(¥*****.**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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