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2-00552号信息--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上海市干线公路交通监测与设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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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干线公路交通监测与设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shcg**-******、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完成上海市干线公路交通监测与设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上海市干线公路交通监测与设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G***西段(油墩港桥至省界)和S***沿线(S**至省界)视频监控覆盖所涉及的监控摄像机布点、安装等内容的设计;*)完成工程范围内交通信息发布设备的布点、安装等内容的设计;*)完成外场设备接入所需的通信设施、供电设施和管道工程等内容的设计;*)根据路段养护单位日常业务和上级管理单位监管业务应用需求,完成管理用房(或中心)内设施扩容等内容的设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项目地址:G***西段(省界~油墩港桥)、S***(省界~S**)*、设计工期要求:初步设计**天,施工图设计**天。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年**月**日*:**之前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年**月**日星期五上午*:**至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星期五上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有关证件出席开标仪式。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号*楼邮编:******联系人:顾文林电话:***-********传真:***-********采购人: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弄*号邮编:******联系人:孙勇红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