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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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按照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部署要求,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全地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哈巴河县城区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
鸣响**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空袭警报:
鸣响*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空袭解除警报:
连续长鸣*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分钟,全过程历时**分钟。
望全县居民相互告知,在警报试鸣时间,请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市场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哈巴河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