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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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锦江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及《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区提供《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服务,兹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项目提交比选文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比选格式供应商自拟)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提出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目标指标,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任务和措施,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编制完成《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为锦江区“无废城市”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完成期限:在****年**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成果要求:提交《锦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份纸质装订和*份电子文档。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内容要求 包含“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中提到的服务内容),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类项目服务情况(相应合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业绩、资质等的相关材料,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比选文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锦江区静康路***号***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比选格式供应商自拟) 七、比选组织 我局将组织成立比选小组,根据投选单位资质、业绩、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确定*家供应商。 打分表如下:序号评分因素分值权重评分依据*报价**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膽(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膥?/span*技术要求应答**分比选申请人根据“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中,完成期限、成果要求进行应答,能够按时完成得**分,能够满足所有应答要求得**分,最多得**分。*业绩**分比选申请人****年*月*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每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任务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本次比选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各投选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内容,如在制作投选文件中有疑问,请致电或前来询问。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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