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4年城区空闲地苗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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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区空闲地苗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皖宿AHZH-*******
二、项目名称:****年城区空闲地苗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濉溪县四铺镇新庄村前常家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年城区空闲地苗木采购项目
品牌:淮******
规格型号:金边黄杨(**cm/**cm)、红叶石楠(**cm/**cm)、百慕大+一年生黑麦草草坪、石蒜、藤本月季(藤长:***.******.***)、麦冬、园晶草
数量:******、*****、*****、****、***、*****、*****
单价:*.*、*、*.*、*.*、**、*.*、*.*五、代理服务收费: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明日世纪花园南门东楼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 ***号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明日世纪花园南门东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