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魏楼棚户区B及周边棚户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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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魏楼棚户区B及周边棚户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萧县魏楼棚户区B及周边棚户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西路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玖拾柒万贰仟壹佰伍拾贰元整(*******.**元)评审报价金额:贰佰玖拾柒万贰仟壹佰伍拾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萧县魏楼棚户区B及周边棚户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采购项目服务范围:萧县魏楼棚户区 B 及周边棚户区建设项目地块安置于顺河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莲石路以东,公共通道以南。总安置户数 **** 户。该项目主体已完成。为进一步满足该小区居民群众生活需要,计划启动该小区天燃气安装工程,购置燃气安装服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标准:燃气供应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用气安全。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丁晓玲(组长),陈咏梅,薛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中山南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中山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爱家、杨扬
电 话:***********、***********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