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黄埔区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面谈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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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按照****年*月**日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公告》招录程序,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现将下一步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谈安排 *.面谈采用问答方式进行,定于****年*月**日(星期四)**:**开始,**:**-**:**进行面谈签到,签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号萝岗广垦商务大厦A*栋***室。请各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按时参加。 *.考生须在开考前指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毕业学校注册地不属于黄埔区内的出示)原件到指定候考室签到,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谈资格。未能依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谈资格处理。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所携带的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IPad、kindle、电子手表等)关闭电源后上交给工作人员保管。面谈开始后,凡发现身上仍携带电子设备的,立即结束面谈,面谈成绩按零分处理。 *.所有考生抽签确定面谈先后顺序,并按序就座。面谈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谈室进行面谈。考生在进入面谈室后,只须向评委说明本人面谈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暗示或透露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谈成绩按零分处理。 *.候考室(候分室)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须在候考室(候分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候分)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分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中途擅离考场者,取消面谈资格。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谈。 *.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谈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若考生对评委所提问题未听清或有疑问时,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但不得要求评委对试题进行说明解释。每面谈完一道题面谈人员应告知评委“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的提问。 *.考生面谈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谈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区等候成绩,待获取成绩并签字确认后,领取个人电子设备并迅速离开,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 二、其他事项 面谈结束后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请留意手机信息和电话。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杨先生)。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