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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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撰写单位: 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撰写人: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辽宁******受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对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Z*******)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拆除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原有电梯,更换无机房客梯四部。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生产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生产商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作为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六楼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号)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号联 系 人:韩维宇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联 系 人:苏倩联系电话:****-*******/*******传 真:****-*******/*******转***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帐 号:*********************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