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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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号文批准,延******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下称“项目”),并以公开方式选择特许经营权投资法人。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济东高速南,支四路西三、项目概况:*.*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号*.* 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为日污水处理量*万m&sup*;,投资约 *.**亿元,采用采用“水解酸化+卡鲁赛尔氧化沟+三级处理工艺”, 收集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一级A标准后外排。四、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延************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项目移交;*.*项目工期为**个月(包括建设、联动试车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污水管对接及部分污水管网的建设),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特许经营期为**年(不包括建设工期**个月);*.*工程质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项目运营管理期间执行“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要求和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号令)第七条有关特许经营权竞标者的全部*项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一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甲级和工业废水甲级,应有过*个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同类工程管理经验(“同类工程”是指建设、运营、移交管理日处理能力在*万m&sup*;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投标申请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管理岗位人员,其应有从事过污水处理项目类似职位管理的经验;*.*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的融资能力和银行资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投标人报名程序:*.*报名受理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报名受理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③ 资产负债表及财务状况说明(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④ 以往投资经营管理情况说明;⑤ 投标人融资能力介绍及银行对投标人出具的资信证明;⑥ 投标人拟派担任类似项目经营管理、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从业经历,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请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经核实确认符合本招标引资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八 监督电话: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发改委 ****-*******延津县财政局 ****-******* 延津县监察局 ****-*******延津县审计局****-*******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