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路灯材料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2-XF-J001)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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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赣******受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就其路灯材料项目进行竟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GZJD****-XF-J***(二)招标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品目一路灯材料(国产产品)*批详见竟争性谈判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企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取得钠灯总成(整套设备)、节能灯泡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到赣******(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四楼)购买。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单位名称)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仟伍佰圆整(¥****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向采购单位缴交,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开标室(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六楼),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招标机构:赣******详细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建设银行四楼)联 系 人:赖小玲电  话:****-******* ***********传 真:****-*******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帐 号:************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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