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虹口区政府采购信息-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五分类全自动血常规分析仪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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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提供已登记入库的相关证明或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会员信息网页打印件),按照以下约定的要求进行报价。本次采购的产品应可为进口产品。一、采购项目需求:*、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五分类全自动血常规分析仪*、采购项目编号:SHHK-**A****、数量和技术要求:或详见附件。*、交货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内。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项目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我采购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二、项目报价:*、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应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报价供应商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报价供应商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报价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三、截止时间:以上报价文件请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予接收。四、报价评审: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五、采购结果通知: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六、交付和付款方式:*、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交付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将发票提交给采购人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余款一年后付清。七、质量保证:卖方提供的项目设备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而且是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及节能和/或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照“采购项目需要”中要求的年限保修,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八、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飞虹路***号新*号楼***室 邮编:******联系人:徐和胜,陈建宁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