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晋国土资告[2012]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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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晋国土资告[****]***号)晋国土资告[****]***号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晋江市P****—**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池店新店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备注: (一)土地位置:位于池店新店村,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二)土地面积:*****平方米。(三)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年、住宅**年。(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函***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中的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交地方式为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于成交之日起**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公开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截止时通过审查的竞买人数来确定,若竞买人数达到*家或*家以上即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达不到*家即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上述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上述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出让人、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晋江市P****—**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需回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回购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事宜按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晋江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晋江市P****—**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号)和《晋江市P****—**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晋江市P****—**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号)和届时由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竞得人签订的《晋江市P****—**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作为上述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我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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