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江苏开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稳、沥青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水稳、沥青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水稳、沥青混凝土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玉尧村八组二、环保措施:*、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本项目水稳拌和楼产生的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水泥制品生产相关标准(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理废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其中清理废料、收集粉尘由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本项目新增以水温楼为边界外扩**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敏感目。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谢谷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报告表全文:请到邮箱hyqhbgs@***.com(密码Hbj********)查阅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