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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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南凤)行罚决字〔****〕***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年*月*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南凤)催字〔****〕***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零元(*.**元),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元(***.**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 二、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麦警官,联系电话:****-********)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