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在全市率先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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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北川县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坚持一个结果导向,强化制定三项措施,于*月**日全面完成全县两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紧盯目标任务。北川锚定*月**日前完成保护范围划定目标任务,坚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完成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基础工作后,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时审批并进行公告,划定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面积****.**平方米、通口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面积****.**平方米。     科学制定目标。按照省、市划定保护范围工作总体要求,加强与省内相关市、县学习交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在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同时,加快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确保了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前后衔接,有序推进。     合理确定步骤。县人民政府对烈士纪念设施办理不动产证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会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将征地红线作为保护范围,按程序稳步推进现场测绘、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意见、书面报请县政府批准、发布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步骤,将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了工作推进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高效协同落实。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牵头协调责任,明确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督导指导责任,落实分管责任人、具体股室及经办人的直接办理责任,坚持高位推进、高效落实,涉及相关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接,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压力不减、密切配合,确保了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力有序、全面顺利完成。(拟稿:李娟  复核:尹连平  审签:袁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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