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推荐“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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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排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我校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进芬等*名同志申报广西高校思政教育领军人物,拟推荐刘浩林等*名同志申报广西高校思政教育拔尖人才,拟推荐廉超等*名同志广西高校思政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名、专职辅导员*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天,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情况 (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拟推荐人选名单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推荐人选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