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关于邮政快递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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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特快专递送达服务三、项目概况: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诉讼材料的送达效率,节省办案成本,对于当事人地址清晰明确的案件,我院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年*月*日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邮寄送达时应“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结合审判业务的实际需要,我院采用特快专递送达的主要诉讼材料主要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判决书、调解书、上诉须知等。由于上述诉讼材料性质特殊,当事人有否签收会直接影响案件的诉讼结果,而且根据我院今年受理案件的情况分析,当事人居住地位于外市外省的比例不断上升,送达难度不断增加。广******佛山分公司(原佛******)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地,服务全面、快速、可靠,业务质量有保证。委托邮政局送达,可有效避免信件丢失、无人签收、边远市镇无法送达的情况发生。*、广******佛山分公司对我院交寄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给予*折优惠,国际特快专递*折优惠,信封及详情单*折优惠,以实际发生量按月结算。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佛山分公司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采购人联系,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曹 静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