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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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T************各供应商:关于供应商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T************)磋商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将澄清答疑内容公布如下:*、疑问:根据法规规定,项目经理由本单位符合专业和等级要求和经考核合格安全B证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管理岗位,不是技术岗位,显然对项目经理有技术职称要求,不属于法定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必须具备条件,超出法规规定的范畴。此项既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管理职能,又有技术要求,将两种证书附加在一人,此评分项具有控标嫌疑,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违规情形,违背公开招标的公平竞争基本准则。 回复:该评分办法设置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的违规情况,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注:此澄清/答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联系方式采购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代理机构:安徽安天******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人:周飞电话:****-********邮箱:zhoufei@ahbidding.com日期:****年*月**日附件:澄清修改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