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2024年9月绩溪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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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养老保险待遇被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于近期对超期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进行暂停待遇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政策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号)、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个月。二、暂停范围。在我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个月)未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详情见附件*)。三、认证方式。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进行“本人认证”或“协助认证”方式完成自助认证(详情见附件*),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村(社区)或绩溪县社保中心(华阳镇印潭路人社财政综合楼一楼)进行认证。四、公示情况。现对超期未认证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年**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将在认证完成后的次月恢复补发。请广大养老金领取人员及时关注资格认证的相关政策,了解时间和要求,并按照规定完成认证,咨询电话:绩溪县社保中心稽核股****-*******。附件*:《****年*月绩溪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附件*:《皖事通认证流程》绩溪县社保中心****年*月**日附件*:《皖事通认证流程》.wps【****.* KB】附件*:****年*月绩溪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xlsx【*.**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