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新桥镇陈春路社区微型消防站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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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桥镇陈春路社区微型消防站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五昆路***号(鑫华韵科创园)*号楼*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宇************委托,对新桥镇陈春路社区微型消防站装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内部编号:XQZ-YDJ-*******
项目名称:新桥镇陈春路社区微型消防站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万元
最高限价(元):**.****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桥镇陈春路社区微型消防站装修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房屋改造:总体改造约***.**m*室内空间,包括地坪改造及垃圾清理,铺设约***.*m*地砖,增设**扇铝合金门,**扇窗,粉刷墙面,增设灯具及插座等;*、场地改造:房顶、场坪维修,增设*个成品雨棚,新建排水沟,污水管及泵井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本工程(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属于投标人名下,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本市备案的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五昆路***号(鑫华韵科创园)*号楼*楼
方式: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if !supportLists](*)[endif]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endif]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海市建委发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含有使用期限的证书使用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在册且无本市备案在建项目)。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文件费***元/本,以现金方式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五昆路***号(鑫华韵科创园)*号楼*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五昆路***号(鑫华韵科创园)*号楼*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及变更事项(如有)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s://***.******.***.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年*月**日下午**:**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响应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宇******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五昆路***号(鑫华韵科创园)*号楼*楼
联系人:邢老师
电 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