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白斌,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2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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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白斌:  本委受理佛******诉被申请人白斌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因原址无人签收,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石湾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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