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公告(佛山市禅体体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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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佛山市禅******(原经营游泳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路**号同济小学游泳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现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__《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公告.pdf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日 (联系人:庞裕华,联系电话:********)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企业名单序数企业名称许可证号*佛山市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