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枣庄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提升暨智慧国资监督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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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提升暨智慧国资监督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编号:SDGP*********************项目名称:枣庄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提升暨智慧国资监督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项目具体服务要求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的项目是要求在原一期枣庄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定制开发首次制造的基础上增加模块,并对原有系统部分功能进行功能优化,为确保一期系统技术和数据唯一性和保密性,保证此项目新增功能与原平台的无缝兼容,接口对接数据用的稳定,后期服务的统一性,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故采用原供应商进行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拟定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号联系方式:****-********、财政部门联系人:枣庄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财政大厦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联系人:卓恒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西昌南路枣庄眼科医院南***米路西 联系方式:***********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