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兄弟姊妹扶养起纠纷 人民调解讲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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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年*月**日土墩子农场者某在侄子的搀扶下来到了土墩子调解中心,述说他的需求,****年*月**日,土墩子矛盾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弟姐妹扶养的纠纷。据者某讲述,者某本人已六十岁,无子女无妻子无收入,靠拾废品维持温饱问题,现得了脑梗,行动不便在卖废品期间,抽烟引起火灾,者某本人严重烧伤,封闭三轮摩托车报废。现者某申请其亲兄弟姐妹共同扶养·。调解过程:调解员了解事件经过之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者某兄弟姐妹等人询问详情。土墩子矛盾调解中心为增进沟通,促进协商,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者某兄弟姐妹意见不统一,认为者某应该享受社会福利,不应该由兄弟姐妹扶养。调解人员对本案情况作了事实和法理分析,“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间的互相扶助、互相供养。并给予双方法律解疑和相关案例讲解。通过多轮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者某芳为者某的扶养人,负责者某日常生活照料,其余者某兄弟姐妹每月支付者某***扶养费。法条链接: 《民法典》对扶养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专指平辈亲属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条、第****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兄、姐在特定条件下对弟、妹,在特定条件下对兄、姐,均具有法定扶养义务。负有法定扶养义务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讯员 王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