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新建海宁市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及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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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海宁市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及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宁市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及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投[****]***号文件、海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尖山新区;招标范围为:新建海宁市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及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建筑、水电、设备安装、室外附属等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工程概算投资:尖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用房工程约***.*万元,尖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约***万元;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提交完毕,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国家审计期间的配合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止。*.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总监安全上岗证。*.*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宁市海洲西路***号***室)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底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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