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2024年二季度淮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有关单位:****年二季度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土地使用权人(业主单位)提交的符合评审条件的报告**件,其中**件一次性通过初审,*件未通过,一次通过率**.*%,评审均分**.*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评审通过率统计****年第二季度全市共有*家调查单位,*名审核人提交符合评审条件的报告**件,其中,*家单位提交*件次调查报告,*家单位提交*件次调查报告,*家单位分别提交*件次调查报告。****年二季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审情况统计表序号调查单位审核人提交报告数(件)一次性通过数(件)评审均分一次性通过率*******何允玉****.****%*******崔广金****.****%*交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蒋晓云*******%*江******曹璐****.****%*优联安环(江苏)******曾美云****.****%*******张勇*******%*南******毛凌云*******%*******杨朝晖****.**总计***.******.***%二、规范填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号),报告评审通过但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报告,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三、调查报告质量管理要求从调查报告评分结果来看,**件调查报告平均分**.*,与调查报告的技术规范还有一定的差距,调查单位需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土壤污染状况相关技术导则、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量。对于评审未通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业主单位应会同报告编制单位,尽快对照初审专家意见,逐条认真整改,完善调查报告,二次提交时,应附整改情况清单。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