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对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进行技术鉴定购买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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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昆明盘龙“*·**”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和市应急局《关于昆明盘龙“*·**”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城市管理局调剂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技术鉴定服务项目经费回复意见的函》的精神,为完成事故调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对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进行技术鉴定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一、项目名称对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进行技术鉴定(目录代码:B****;目录名称:评估和评价服务)。二、购买主体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四、主要内容(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包括勘察事故现场,采取摄影、摄像、录音等取证手段提取和固定事故现场证据,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提交现场勘查报告;(二)对招牌受力杆件、焊接质量、金属构架防腐处理、锚固件等进行取样,提出必要的检测检验、技术鉴定需求,组织检测检验、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组对户外招牌设施、墙体附着物等技术鉴定所必须的相关取证和原因分析工作,还原事发前户外招牌结构构造、安装施工状况,查明户外招牌坠落原因。五、资金预算(一)项目金额:**万元(壹拾伍万元整)。(二)资金来源: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对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进行技术鉴定购买服务计划经费”项目资金中支付。六、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丰富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目标要求完成对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临街商铺户外招牌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技术鉴定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八、购买方式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有关规定执行。(联系人及电话:姚师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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