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东河桥梁工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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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 各投标人:
现就“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东河桥梁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DS-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特别说明”: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无特殊原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广域网考勤人员录入工作,逾期视为不按招标文件履约行为,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条处理。
现修改为: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无特殊原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完成广域网考勤人员录入工作,逾期视为不按招标文件履约行为,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条处理。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广德经济开******招标代理:安徽**********年*月**日关联文件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