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镇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镇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HZFCG*******G***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需求)镇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获取采用不计名形式,为此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答疑等问题均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中心网公开(***.******.***.cn),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游览到,责任自负。。六、采购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镇海区沿江西路***号三楼 *** 室。七、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公告后面的附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沿江西路***号三楼***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在镇海区沿江西路***号***室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需在****年**月**日前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现金形式交纳;帐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帐号:*****************;地址:镇海区车站路**号。十一、业务咨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李宏伟,联系电话:****-********。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田勇;联系电话:****-********,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