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镇土告字[2012]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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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为****—***号宗地位于石佛寺财政所东侧四至为:东至:空地 ;南至:生产路;西至:财政所;北至:居民。本宗地面积*****平方米。(详见勘测定界图)。整体出让。受让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统一规划及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宗地编号: ****-***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石佛寺财政所东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 基础设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土地使用者必须服从总体规划和建设控制详规,严格执行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不得擅自突破。(二)取得土地上建筑工程未经县规划部门发放《规划许可证》,不得施工。(三)土地使用者完成建设工程量**%以上,土地使用权方可转让,但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与义务应同时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并到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四)受让方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个月内竣工。如在规定的期限不能按时竣工的,受让人最迟应在离建设期满之日*个月前,向县国土局提出足够理由的延期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年。(五)竞得人不按规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设使用土地的、违规先行施工的,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南阳市工业路***号联 系 人:李秀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镇平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镇平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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