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清丰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项目资质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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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因采购方在清丰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中,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不符合《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变更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请已报名单位于****年**月**日上午*:**—**:**,下午**:**—**:**,持“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及补遗文件、拦标价领取证明”(投标人留存)原件去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办理相关手续。望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通知时间前来办理,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清丰县公安局联系人:扈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 电话:****—********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