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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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YFDTA-****-***-*一、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备案,现决定对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楼九层,辅楼四层;*.*建设地点:宁阳县城东文化街以北,清风路以西,北桥街以南;*.*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客梯三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电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不低于****万美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人民币,且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不低于****万美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以报价单位名称一致)。*、产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梯安装及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梯制造商需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五、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到**:**,下午**:**到**:**,必须携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厂商唯一授权代理销售证明)、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书、销售业绩合同等厂商认为应提供的各类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山东易******泰安分公司(青年路**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不候。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宁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易******泰安分公司联系人:李常树 联系人:吕海燕 赵玉芬电 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