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嘉园社区与翠景北里社区养老驿站设计施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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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嘉园社区与翠景北里社区养老驿站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嘉园社区与翠景北里社区养老驿站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T(采)*******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网站: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二、 澄清/修改内容*、原内容:“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澄清(修改)为:“*.*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资格条件中:a.依法设立;b.信誉要求c.不得存在“采购公告:第*条供应商资格”中的第*.*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至少一方须满足资格条件中:a.资质要求;b.财务要求;c.业绩要求;d.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e.其他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成员应当小于*家,联合体中有同类专业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原内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不适用” 澄清(修改)为:“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为至****年**月**日*时**分*、“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同时澄清(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联系方式采购人:国中康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区中电传媒大厦*层联系人:刘老师电话:***********采购实施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层联系人:杨睿铭、王婧琳电话:***-********、***-************年*月**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