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银都大道)A、B段项目BT转融资代建招商招标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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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该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加快实施项目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采用BT转融资代建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并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S***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银都大道)A、B段工程项目。二、项目内容:其确切位置及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三、项目工期:融资代建单位的代建责任期从委托融资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代建工作内容为止,施工期*年。四、项目建设方式:采取融资代建方式建设本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融资代建单位后,由该单位阶段性负责融资代建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五、报名条件:*******简介、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证明,以上证件需要核验原件,且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企业具有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者合法组织,均可参加该项目的报名、洽谈,并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人须具相应资格和相应的融资、管理能力。*、报名人必须利用回购单位融资平台融资贷款*****万元以上。*、报名人在报名时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汇入招商方指定账户(如报名人中标签订合同,该款在签订合同后转为本项目工程费用,在融资到位后退还)。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郴州市燕泉路*******院内*栋***室)七、其他事项*、如只有一家报名,则中标名人必须与回购单位签订本招商项目相关合同,如报名人不与回购单位签订本招商项目相关合同,则报名人已向回购单位交纳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两家以上报名,则由回购单位根据代建服务费下浮比例确定一位报名人为签约对象,如竞标单位下浮比例相同,则根据工程总造价的下浮比例确定一位中标人为签约对象。如所确定的签约对象不与回购单位签订本招商项目相关合同,则回购单位不退还其已交纳的****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回购单位确定签约对象之日起*日内对落选报名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代建服务费按照湖南省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投资核定方式:一是市政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亮化安装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园林绿化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材料价格按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施工同期价格执行;文件中没有的主材,则由建筑材料考察摸底小组和投资商通过实地考察,确定合格供应商,材料价格不得超过供应商的发布价格;二是道路土石方工程按机械土石方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计算,工程总造价按比例适当下浮,具体取费标准以双方投资合作协议和施工合同为准。工程量由招标方和监理方共同认定;三是工程税费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四是工程预、结算最终以永兴县财政局、审计局的审定为准。*、该项目享受永兴县人民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同类重点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永兴县******。*.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兴县******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院内*栋***联 系 人:艾莉电话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