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交易公告】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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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城关中学的委托,将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泰顺县城关中学
二、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基本情况如下表:序号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起拍价(万元/年)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竞买保证金(万元)*泰顺县罗阳镇西大街***号******.**空置**租期*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交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根据评估报告泰宏正资评字[****]**号,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出租起始价见上表。租赁房产位于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楼, 租赁面积约为***㎡,框架结构,地面普通地砖,墙面为部分玻璃隔墙,部分镜子装饰,屋顶部分塑扣板吊顶,部分铁架吊顶,玻璃门,以现状租赁。
*、交易方式:如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租金起始价成交;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竞价者,以一次性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四、报名人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自然人),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生活用品、食品、文具等,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事项:*、禁止经营生产加工等有污染、高噪音行业,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经营餐饮行业;*、买受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高危险行业;*、买受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麻将、电子游戏、聚赌等)行业;*、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六、其他事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服从物业管理,租赁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由出租方承担,电费以及便利店门前*米内公用部分及出租部分卫生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提交该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公章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委托办理的,应有现场委托书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以缴纳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
九、出让会时间及地点:
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出租竞价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新城大道***号)举行。
十、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新城大道***号)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先生 ***********
泰顺县城关中学 蔡先生 ***********
泰顺县城关中学食堂一层便利店资产评估报告.pdf
********交易文件(*)***(*).doc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