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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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时,我镇执法人员在佛冈县汤塘镇四九村委庙敦村小组依法扣押涉嫌非法抽砂机*台、配套抽砂管*条及车牌为豫SC****的小型金刚车*台。 因暂未能查明涉案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逾期未到本机关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的,我镇将依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依法进行拍卖、变卖。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赖先生、汤先生。 联系电话:****-*******、***********。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涉嫌违法物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