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劝导规范骑乘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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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家”三位一体护学今报讯 (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郑斌斌)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创新普法形式,发动现代中学家长志愿者,联合开展中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宣传专项行动,积极构建“警校家”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本次行动利用中学生上学高峰期,针对辖区中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未满**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现象,联合家长志愿者进行宣传劝导,及时拦截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成年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告诫学生未达到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宣传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宣讲事故案例和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要求学生们积极主动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切勿驾驶不符合年龄的电动摩托车或摩托车。据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动,共同参与劝导教育,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全力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