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以“制度+创新+联动”为“小切口” 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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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县以“制度+创新+联动”为“小切口”,不断深化制度设计、加强工作创新、突出联动监督,激活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神经末梢”,形成程序完备、权责统一、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质效。
聚焦提升规范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守正创新
研究日常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权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核与备案、政策解读等程序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相关文书,强化制定主体责任,倒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地执行,形成较为完备的“多位一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的全面规范。
织密监管前端滤网,以定期摸排主动出击
推行日常排查制度,探索镇(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月报机制,以每月报送目录清单的方式,对镇(区)、部门行政发文目录逐一排查,对“疑点”文件进行分析研判,发挥“过滤器”作用,确保文件有错必纠、有漏必纠,使行政规范性文件整体管得住、管得好。自月报机制实行以来,共审查镇(区)、部门报送文件***余份,发出*条意见提醒,吸收采纳率为***%,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重要监督和推动作用。
推行文件监督闭环,以多向驱动联动监管
开展工作联动制度,推行备案审查+执法监督联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制定程序或者内容不合法的,依法责令文件制定机关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无权处理的,按照规定程序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制作并印发《宝应县备案审查工作指南》,以“口袋书”的形式,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事项流程清晰、操作简单,务求“真管用”,条条是“干货”。截至目前,共发放《宝应县备案审查工作指南》***余份,极大地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辨识度”,为各制定主体运用提供实践路径。(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