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河长办即将出台《关于禁止在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入库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放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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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锦州市河长办联合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锦州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关于禁止在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入库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放牧的通告》。 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护水源地饮水安全,需要沿河居民及企业共同努力,需要各部门、各地区协同配合,引导沿岸养殖企业、养殖户自觉改正,鼓励全社会予以监督。组织好各级河长,持续打击违法放牧行动,确保锦州市饮水安全。 (锦州市水利局 郭书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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