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电子监察信息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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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委托对其电子监察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政采编号**-*****),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电子监察信息系统(*) 项目交付时间:一个月二、投标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报价人必须在上海本地具有技术服务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优质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每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长寿路***号**楼******招标六处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元,售后不退。四、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本次询价不设开标仪式,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五、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号**楼联系人:胡家华王春梅联系电话:********传 真: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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