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关于“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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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一、项目概况*.事项名称: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实施地点:天祝县县城区*.实施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事项概况:拟调整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由使用面积计费改按建筑面积计费,供热价格继续执行*.*元/平方米·月。*.调整供热价格的必要性:⑴统一计费面积。天祝县县居民供热收费一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因国家对供热面积无统一标准,对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换算也无确定比例。房改后,居民拥有了房屋产权,省内一些城市在调价的过程中,陆续调整了供热面积计费方式,凉州区、古浪县分别于****年、****年在调价的过程中将套内建筑面积计费调整为建筑面积计费。热价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十分必要,一是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供热术语标准》(CJJ/T **-****)的规定;二是符合集中供热的特性,因供热负荷等计算均以建筑面积为基础;三是符合将来实行计量用热后的热量计算及热费计算要求;四是建筑面积是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具有法律依据。⑵合理补偿供热成本。我县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年制定的,已**年未作调整,期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叠加供热时间延长(近几年一般在**天左右),以及供热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其他原材料等成本增支因素,供热成本上涨明显,影响安全稳定供热。⑶与周边县区计费面积相衔接。天祝县现行的城市居民供热面积为建筑的**%,统一计费面积后,可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供热企业的发展活力,同时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全面提升供热体系的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天祝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天祝县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您对本事项实施存在哪些担忧?(*)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对您有何影响?(*)如果本事项实施对您产生了影响,您有哪些诉求?(*)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建议。(*)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存在的社会风险有哪些?三、公众参与方式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四、公示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联系方式*.实施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联 系 人:李发岩联系电话:************.******:甘肃玥宇******联 系 人:李军山联系电话:***********特此公示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甘肃玥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