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龙场镇龙场社区、补鲁村、大坡村等24个村6590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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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调查、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审核,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户(见附件)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纳雍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以上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办证大厅二楼,联系电话:****-*******)附件:附件龙场镇****户登记信息.docx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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