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益劳动促互助 社区矫正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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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社区矫正困难群体帮扶,强化在矫对象公益劳动锻炼,*月**日,石马司法所组织辖区**名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助石马镇困难矫正对象李某进行住所地周边开荒及房屋修葺。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户籍地石马镇某村,其女儿仅*岁,祖孙三代无固定居所,长期在外流浪,无固定工作和收入,生活十分困难。李某纳入社区矫正之后,石马司法所在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指导下,迅速向镇政府汇报,经文峰村村委协调,最终落实该村已去世五保户遗留房屋给其暂时居住。 该处房屋已年久失修、荒草杂生,鉴于李某与母亲劳动力较弱,为尽快改善其生活条件,帮助其早日落实固定居所,石马司法所积极发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互帮互助,开展公益服务,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开展伐树除草、房屋漏水修补等工作,经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劳动,基本将屋前杂草树木清理干净。文峰村村委表示,将在近期协调通水、通电,落实可供耕种的田地,并提供近期维持基本生活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帮助李某一家渡过难关,重拾生活信心。社区矫正对象伍某还表示,将为李某捐赠一台空调。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活动,帮助犯罪人员顺利复归社会是其中应有之义,石马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认真落实对困难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在实践中协调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刚性与温度。 (拟稿:石马司法所 审核:罗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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