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周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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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年凤阳县大庙镇周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年凤阳县大庙镇周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项目编号:czfygc******-***)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发布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调整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 澄清 *、招标文件中标段划分调整为“凤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年凤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划分为以下三标段至八标段,本项目为第七标段。” 澄清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增加“***.******.***设计人 黄河勘******”。 澄清 *、招标文件中 ***.******.***(*)技术负责人资格调整为“***.******.***(*)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澄清*、招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③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调整为:质检员:*人,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人,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澄清*、删除原招标文件中 P** 页 ***.******.*** 预付款担保及 P** 页、P**页附件**预付款担保。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澄清公告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名称:凤******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峰汇国际**栋A座****室 联系人:徐锦州 联系方式:***********凤****** 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凤******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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